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更新时间:2016-08-18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是承担罗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对全国、云南省、曲靖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2)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
(3)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4)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5)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6)对本县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7)联系在罗平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罗平县参观接待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罗平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围绕中心,科学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班子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替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着力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县上下戮力同心、拼搏进取的攻坚之年。常委会班子围绕全县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依法监督,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发展。(1)加强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2015年计划财政目标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坚持提前介入,从计划、预算草案的编制、批准,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指标调整到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2)健全完善预决算监督制度,保障监督规范有序。(3)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措施,保障经济发展质量。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常委会班子审时度势,运用调查、听取专项报告等监督措施,推动全县招商引资、新增债券预算调整等工作开展,不断增强全县经济发展动力。
3、以民为本,维护民利,着力促进民生改善
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民生民计精选监督议题,加强对教育、卫生、住房等民生问题的监督,促使一批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得到有效落实和解决。(1)关注民生保障,回应群众关切。(2)重视教育发展,培育民族未来。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难度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组织代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和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序推进、安全运转。(3)关心群众冷暖,构筑温暖家园。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常委会班子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2015年民生工作重点来抓。(4)聚焦民生热点,开展工作评议。常委会班子围绕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工信局、县气象局、县食药监局工作进行评议。
4、重视法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常委会班子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强化司法平安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5、强化联系,改进服务,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班子始终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1)建设基层阵地,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以村为单位开展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2)搞好服务工作,激发代表工作活力。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向代表通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定期向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云南人大》和有关工作资料。坚持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视察、调查、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保证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全年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8次61人、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12次69人,既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又为代表履职创造了条件。(3)强化建议督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6、转变作风,提升素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履职能力。(1)狠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2)学改结合,切实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履职能力。(3)宣传引导,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紧紧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完善人大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给予表彰。组织《预算法》知识竞赛,加大奖励力度,提高了机关及相关部门学法、用法、尊法及依法履职的积极热情。依托365288.com网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及时公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班子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共上传各类信息、文章、图片共142篇(幅),其中人大要闻37篇、代表工作27篇、监督工作23篇、领导讲话2篇,重大决定和各类意见30篇,图片23幅,有效提升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班子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经批准,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为机关后勤服务的机关工勤人员4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0名。常委会领导职数按上级的有关规定确定,现实有县处级领导7名,科级领导15名,科级以下及工勤人员8名。离休人员3名,退休人员21名。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727.1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41.35万元(包括统发部分159.54万元,未统发部分46.04万元, 统发离退休工资117.11万元, 住房公积金18.6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收入385.81万元,其中包括在职工资调增30.32万元,离退休工资调增18.72万元,硬件设施建设补助经费50万元,领导接待业务费28万元,办公室业务费2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视察经费10万元,例会经费10万元,乡镇人大工作经费13万元,代表活动经费60万元,人大代表考核履职经费11万元,人社局代缴医疗保险5.48万元,死亡抚恤29.29万元),工资调增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和职级并行。基本支出收入合计为525.1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202万元。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674.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35.9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万元,人大会议支出100万元,人大监督支出10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10万元,代表工作支出7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支出135.8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65万元,死亡抚恤金29.29万元。基本支出合计525.1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49万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53万元。
2014年部门收入预算677.97万元,支出合计68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59.97万元,项目支出为228.90万元,结余结转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如图一,图二,图三所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7.15万元,无其他收入,基本支出收入合计为525.1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202万元;上年收入67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734865.00元,其他收入为2156.55元,是银行利息收入,已列为应缴财政款,基本支出收入为459.97万元,项目支出收入为21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7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525.15万元,项目支出合计为149万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53万元。本年工资福利支出196.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为5万元。上年支出合计68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59.97万元,项目支出为228.90万元,结余结转0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16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90万元,;上年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为0元。如图所示,2015年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对2014年的有所下将,但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均高于2014年的,这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工资调整所导致的,另外本年增加了死亡抚恤金。
  • 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5.15万元。与上年459.97万元对比增加65.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对2014年的有所下将,但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均高于2014年的,这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工资调整所导致的,另外本年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人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万元。上一年项目支出为228.90万元,结余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9万元,主要原因是“代表活动之家”建设个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
4. 住房保障(类)支出1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http://www.qjrd.gov.cn/uploadfile/2016/0818/20160818052315605.xls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罗平县人大常委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9.1万元,比2014年决算19.2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1198人次,共21.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略有减少,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http://www.qjrd.gov.cn/uploadfile/2016/0818/201608180525274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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