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罗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定于2011年3月31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3月30日下午报到,3月31日上午8:30开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各乡镇参会人员于3月30日下午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城区参会人员于3月31日上午8:30直接到县委五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参加会议。
三、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二十四次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公安工作情况、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安监局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参加会议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请涉及相关议题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享受和保留正、副县级待遇的领导、副调研员,县政府办主任、安监局、工信局、国土局、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
五、请政府办按通知要求落实参会人员和准备好会议报告,并将参会领导名单、会议报告材料一式50份(报告材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附盘)于3月30日上午11:30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六、请《罗平时政报》、罗平电视台派员对会议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