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到长底乡开展《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18-06-06    来源:长底乡人大主席团   作者: 区昊    

    6月5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平率检查组一行到长底乡就贯彻实施《河道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长底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实地视察了长底乡木特小河、补笼小河河道管理建设情况,对河道管理的规划实施情况做了详细了解。

    自《河道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以来,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契机,长底乡对境内的喜旧溪、九龙河长底乡段、块泽河长底河段,榨冲小二(型)水库、坝塘4座,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乡级河长设置12名,村河长设置17名的二级管理体系,并对相应的河长名单进行公告、同时安装了16块河长公示牌,让社会群众监督河长的履职情况,做到了宣传有声势、管理有措施、执法有力度、建设有成效。长底乡多次组织全乡干部职工、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行清河行动,清理河道垃圾30余吨。     

    在工作座谈会上,李副主任指出河道治理对于长底乡尤其重要,要借脱贫摘帽之机把河道治理与环境整治相结合;要严把审批关,特别是对河道两岸建筑的审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注重开源与节流,长底的发展主要是靠旅游,做好河道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人大代表们纷纷发言,认为长底乡河道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努力下走在了全县前列,河道治理有较大改善。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要加大对河道管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对河道保护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道保护中,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上一篇: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开展5月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篇: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分享到: 收藏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