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全县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5-10-28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全县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罗人发〔2015〕35号

 
 
县人民政府:
    罗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李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全县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经会议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狠抓公安派出所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消防、交通、户籍管理,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队伍建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经费不足,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户籍管理工作混乱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按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警力要向派出所下沉,最大限度配足配强基层警力,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严格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态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关心基层民警的生活,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促使民警安心工作、激发工作活力。
    二、要认真研究解决办公、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力所能及地保障各派出所办公、办案经费。对财政预算公用经费、预算外收入支出经费要向派出所倾斜,保证派出所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切实解决交通工具老化、不足的问题,坚决杜绝已达报废年限车辆、“黑车”投入使用,确保办案办公用车。
    三、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协调通。加强与法庭、司法所等部门的联系,工作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支持,切实解决好职能交叉,受理案件界限不清的问题,防止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发生,切实解决好立案难、诉讼难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加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要将刑事案件侦破作为发挥职能的重点突破口,认真研究破案率低的原因、存在问题和解决的方法,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
    五、要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工作。户籍管理工作要引起重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户口中姓名、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住址等错登、漏登问题,不断提升户籍管理工作质量,确保人口信息数据完整、准确。
    以上意见的办理情况,在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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