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5-10-28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罗人发〔2015〕32号

 
县人民政府:
    罗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了县人社局局长李兆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经会议审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宣传普及和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劳动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在促进就业、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制度、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处力度不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势严峻,社会保险工作推广普及不够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开展劳动保障年检、检查、抽查等常规业务,深入用工单位,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专门培训、政策咨询等形式,突出《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劳资双方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自觉性,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主及其管理人员的知法尊法守法意识,努力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调整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变被动应付式执法监察为积极主动出击。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指导工作,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困难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准备金制度。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全力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就业再就业政策。要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为出发点,有计划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培训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全面落实“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有针对性地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巧,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同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积极做好劳务输出工作。
    四、加强社会保险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广泛深入用工单位或企业认真调研,出台既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能提高社会保险参保水平的举措,在巩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促进罗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以上意见的办理情况,在四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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