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1-11-29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许跃平    

  11月24日,罗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凃勇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森林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工信局局长王启华、司法局局长杨清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严炳良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罗平县轻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乔明受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委托作关于对县森林公安工作情况检查的报告,听取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凃勇作人事任免职人员情况的说明和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乔明作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说明。

   经会议审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公安工作、轻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办理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人民调解工作和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意见落实情况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加强领导,措施到位、责任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就工作中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詹波辞去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长英提请,决定任命彭安辉为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开宇的提请,免去张谊罗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黎晖对会议审议议题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敖龙富主持,常委会主任杨黎晖、副主任吕德华、吴玉常及委员共24人出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保留县级待遇的领导,副调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开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顺林,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不是委员的人大主席,机关各工委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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