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草案)及有关人事事项。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听取的六个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草案)及人事事项分别作了审议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草案)以及人事事项,接受了保东平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申请。会议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组织新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宣誓;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祺懿、王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梁代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田俊春,县文体广旅局局长严炳良作了任职发言。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甫作了重要讲话,对相关工作作了要求:一是审议意见要充分体现常委会的集体意志,符合审议意见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交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二是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收到审议意见的四个月内,及时研究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三是被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素养和履职能力,尽快进入岗位角色,为罗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