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板桥镇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1-11-01    来源:罗平县板桥镇人大主席团   作者: 李国防    

  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支持和保障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中共板桥镇委员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板党发[2011]59号)。该《意见》共分12个方面,其主要精神是: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支持和保障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协调和统筹解决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如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宣传阵地和宣传平台建设,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实绩。

  四、支持和保障镇人大依法依法行使监督权,及时协调和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监督结果作为党委考核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积极支持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都应依法由人大及其主席团按程序审议决定。

  六、支持和保障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切实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选举和表决的结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七、充分保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严格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优化代表结构。

  八、进一步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九、切实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质量,建立健全办理责任制,努力提高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十、进一步健全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制度,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一、进一步改善人大工作条件,根据需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人大的办公条件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切实改善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条件。

  十二、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党委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镇人大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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